管理工程与商学院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20年05月18日  点击:[]

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培养稳定高效的招生宣传队伍,不断扩大学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应按照学校对招生宣传人员资格及数量要求,设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并选定组长,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有效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二)教学办、学工办和各专业系承担具体本科招生宣传工作。

二、实施形式

(一)开展学院推介。学院招生宣传小组深入生源中学巡回宣讲,全面介绍学院历史、办学现状,解读招生政策;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设优秀生源基地建设一批优秀生源基地。由学院招生宣传小组赴各生源中学签订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协议书,并举行优秀生源基地挂牌仪式。

(三)开展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公开选聘在校学生,经学院招生宣传小组培训后,在放假期间回原毕业中学对学校进行宣传推介,开展大学生活交流,学院负责提供适当交通费用和相关补贴。

(四)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校友是与母校有着特殊感情联系,又拥有信息、文化和社会影响力等资源的群体,是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在招生宣传中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学院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校友的先进事迹、成长之路,发挥其对中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利用网络等影响力大的媒体,发布我校宣传视频和招生信息,开展在线访谈、现场访谈等活动,扩大学院知名度。

(六)参加生源中学相关活动。参加我校优秀生源中学校庆、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沟通了解,增进友谊,建立长期联系。

(七)参加各类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包括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各高校、各大型网络媒体举办的现场咨询活动和网上咨询活动。

(八)做好日常服务。安排专门人员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回复电子邮件,接待考生、家长来访咨询等。

三、工作职责

学院建立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具体负责所承担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选定学院领导担任招生宣传组组长,组长应积极有效的组织并参与每年招生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招生宣传组须提前了解所负责地区生源及中学情况,认真规划行程,合理制定宣传方案和经费预算,提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宣传工作。

3.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如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名师科普报告会、中学宣讲会、生源中学回访、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发放招生宣传材料等宣传活动。

4.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填写招生宣传工作总结,及走访中学登记表、照片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招生宣传活动。

6.经常与中学保持联系,成为我校和中学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四、人员选派

(一)招生宣传人员资格要求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招生宣传人员由学院负责派出,也可聘请身体健康的退休职工或校内其他单位熟悉招生宣传工作的职工参加,为了保证人员稳定,尽量选派家庭所在地为负责宣传省份的校内教职工;招生宣传人员必须热爱学校、熟悉学校整体情况、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宣传队伍中具有高职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0%。

(二)招生宣传人员

学院每年的招生宣传次数应不少于2次,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宣传重点放在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及生源基础较好的中学,鼓励优秀考生报考;非高考填报志愿期间,主要走访重点中学及 我校生源基础较好且生源稳定的中学,开展名师科普报告、生源基地建设等活动,巩固并逐步 扩大在生源基地的影响,形成招生宣传的长效机制。同一线路上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要合理规划线路。

五、考核与奖励

(一)招生宣传工作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年度需要总结考核。

(二)学院设立招生宣传奖励经费,按年度对招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招生宣传个人进行奖励。

六、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