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暂行)》、《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基于新文科建设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不断深化实践教学“四理念”:价值引领、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守正出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体系
构建以传统实践教学为主体、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为双翼的“一体两翼”即“三支柱”实践教学体系,强化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三支柱”协同运行机制。
二、实践教学管理
(一)在校院两级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框架下,学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模式。
1.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施,学院负责设计全院实践教学的管理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2.各教学系负责实践教学的任务分配和具体实施,包括选派实践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方案、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和改革等工作。
(二)学生应当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考核。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办理缓考手续。确需办理缓考手续的,应当在规定学制内办理相关手续后,补做实践教学环节。
三、传统实践教学
(一)基础型实践教学
1.课内实践(课程实验)
(1)课程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基本技能训练,深化理论知识理解,培养学生科学实验能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2)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暂行)》要求做好课程实验的教学文件、组织与实施、成绩考核工作。
(3)学生应当按照遵守《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实验守则》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完成实验报告,严格遵守实验教学纪律和实验设备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安排,保证安全。
2.课内实践(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的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积极性。提倡结合科研、生产实际的选题。课程设计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要适当,以保证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任务。
(2)课程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学系应选派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按照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课程设计(论文)题目,制订课程设计(论文)指导书,内容包括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等。
(3)学生应认真学习课程设计指导书,明确课程设计的目的和要求,掌握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做好课程设计准备工作。
3.专业实习
(1)各教学系应当对所属专业的实习内容及要求统一安排,拟定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
(2)各教学系在实习前应当做好学生动员教育工作,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习计划,严格实习纪律,强化安全意识。
(3)各教学系须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的专业类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
(4)学生在实习期间须遵守纪律,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经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否则按旷课处理;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毕业论文(设计)
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第二课堂
(1)按照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课内外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强化实践的原则设置灵活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设置创新学分,拓宽学生的学习、实践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各教学系负责第二课堂具体实施,系内所开设的课程需组成课程教学组,负责教学组织与实施。
(3)每学期初由各系组织相关教学组填写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管商学院教师第二课堂开课计划表》(一式三份),并在第二教学周之前以系为单位报教学办备案。
(4)第二课堂教学可采取翻转课堂、研讨、辩论、专题讲座、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突出学生的全程参与,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训练。
(5)考核形式及成绩评定由教学组确定,须结合学生的参与度、能力展现及结课成果评定成绩。
(二)新技术型实践教学
积极开展虚拟实践教学,即通过探索虚拟仿真实验、VR实践教学、“云课”实践教学等多种新技术型实践教学。
(三)劳动教育
积极探索并开展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劳动、专业+劳动、校园劳动等多种劳动教育实践形式。
(四)社会实践活动
积极探索并开展乡村调查、企业调查、社会调查、“三下乡”、学生研学、社会公益等多种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术团体或者学校组织的、与本科教学密切相关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并经教务处审批或备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活动。
2.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四类五级”学科竞赛制度。建立“校-院-系-师-生”协同组织体制机制。
3.由学院承办的竞赛,学院根据竞赛类别和要求,聘请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确定参赛学生名单(包括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组织评奖等。同时,根据赛事周期,对选聘导师进行培训。
4.学科竞赛采用模式化全过程管理,教学系和指导教师做好赛前动员、赛中指导与跟踪、赛后表彰与总结。
5.学科竞赛经费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由学院编制并报学校审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学科竞赛的设备、耗材、宣传、报名、补助、课酬、差旅等费用。
6.学科竞赛奖励标准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教师指导学时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计算为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
7.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实行创新学分制度,以量化竞赛奖励,计入综合测评,用于研究生推免、评奖评优、免修课程等。创新学分的认定内容、标准、原则、程序、管理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8.扎实推进学科竞赛的培育、训练、参赛、路演、成果转化与推广。
五、创新创业
1.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整体规划设计,将创新创业纳入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推进创新创业课程实践。
2.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工办主任、教学办主任、科研办主任、系主任等为成员。领导小组结合学院经管类专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3.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创新创业工作,发挥学科带头人、博士、骨干教师的作用,利用教师科研项目、博士工作室、实验室等平台,打造创新竞赛品牌。
4.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基础类课程纳入各专业的培养计划,优化课程体系。
5.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竞赛指导专兼职教师队伍。遴选校内外专家导师,构建创新创业指导专兼职教师队伍。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组织指导经验分享会议,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导师化。
6.以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创青春、三创赛等)促进创新创业教学,发挥优秀学生的“传帮带”作用,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可持续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鼓励学生创办运营企业(公司)。
7.学生创新创业成绩、成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纳入校内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评优评先评选范围。
六、本办法由管理工程与商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