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工程与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学院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申请者资格;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的建议;审核并建议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并批准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批准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审查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和论文答辩会成员名单;作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研究提出学位授予工作中有争议问题的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