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及《河北工程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校研[2023]1号)文件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一、开题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12月15日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经导师、学科组、学院和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的研究生,需本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并于三个月内完成开题。
2.各学科组的开题时间应相对集中,建议各导师将开题时间报给学科组长后,由学科组长统一确定具体的开题时间,因开题报告举行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报研究生部并进行公告。
3.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组由相关学科专业 3-5 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组成,评议组组长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并主持,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组成员中应有来自相关行业(产业) 的校外专家。
三、开题流程
1.研究生首先就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2.评议组成员就开题报告的有关问题进行质疑和提问,研究生对评议组的质疑和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或说明。
3.评议组对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内容改进和学位论文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4.评议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讨论评议,形成具体的评议意见,做出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的决定,并给出评议结果等级。
四、后续工作
12月20日以专业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开题报告评议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一式2份)。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