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商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3日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业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要求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学籍注册(注:2018级学硕明年5月评审)。

二、评审要求及办法

1.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评审。

2.奖励比例、标准与申请条件等按《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2017〕6号)执行。

3.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标准和科研项目等评分内容,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河北工程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可为合作单位),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参加的纵横向科研项目、技术产品研发和社会科技服务等各类项目必须是在学校正式立项的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以到校实际经费为准;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以河北工程大学为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标准和科研项目等评分内容,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5.对于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6.申请本次奖学金评审的业绩成果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一般为上次同类奖学金评审之后取得的业绩成果。

7.评审办法按管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评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申请理由应参照申请条件及个人业绩,打印一式2份(申请等级、日期暂不填),本人及导师签字。

2.根据本人所在年级及学位类型,打印“管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计分表(见附件1中的附件2、或附件3)”,填写一式1份。

3.提供“管商学院研究生导师评价表”(附件1中的附件4)纸质一式1份,须导师签字。

4.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本文件附件2)”,折前分值要准确填写,折前合计要与量化计分表中相应折前分值吻合,打印一式1份,并将电子版以班为单位发送至gsxy_xueke@163.com。

5.提交业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在评审后退回,复印件按申报材料封面、目录(本文件附件3)及目录中内容顺序装订成1册(可简装或胶装)。

6.申报人要将上述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内,袋外写清专业年级及姓名,务于10月28日(周三)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院学科办(9-226)。

以上材料,一年级学生仅需按1.中要求填写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其他说明

已用于申报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业绩成果材料不得再上报,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受奖前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受奖后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给予处分。不按时上交材料者按无业绩成果处理。

请查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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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