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全体学生干部要在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勇当表率、争先创优,不断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管理、勤于服务、遵守校规校纪、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积极为班级(社团组织)添彩,为学院争光。
二、考核范围
以学院学生会、分团委、社团联合会及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等为主要考核对象。
三、考核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9月进行考核。
四、考核组织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学工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考核评议小组由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实施具体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1.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包括所在班级学生代表、辅导员和学工办(分团委)三部分考评,所占比例为20%,20%和60%。
2.班级学生干部考核包括班级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两部分考评,各占50%。
3.学工办全权负责学生代表的随机抽取和考评组织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得出考核成绩。
考核程序分为自评,民主评议和调整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填写《经管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辅导员根据学生干部平时表现签署意见,学习成绩及自评指标合格者参加第二阶段的民主评议。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由评议小组负责实施,评议小组根据评议办法对每个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本阶段广泛争取学生干部所在班级同学及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对评议结果进行统计,评议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并将考核结果公示3天,最后报至学工办备案。
六、考核内容
1.德:即考核干部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纪律作风。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品质、遵规守纪自律、工作态度作风、模范作用发挥情况。本着服务同学的思想开展工作,积极带头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公益活动,工作中团结协作、礼让他人、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2.能:即考核干部的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工作综合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职业务能力、本职知识水平、工作效率等。在工作中善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并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力。
3.勤:即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干精神、工作到位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拖拉、不懈怠,定期向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工作善始善终,有计划和总结。
4.绩:即考核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宿舍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班长、团支书的考核还包括所在班级的班级成员的学习成绩和班级成员的宿舍卫生成绩。工作实效,包括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不搞形式主义,群众对工作的认可程度,学习表现、成绩排名等情况。
七、考核标准
本考核标准分为限制性条件和一般条件,具体内容为:
(一)限制性条件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不合格。凡在考试中作弊者,一律免职。
2.一学年内所有课程考核(考试、考查)中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一学期内出现两门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学习成绩未在班级前2/3名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未进入班级前1/3(不包括1/3)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优,综合素质测评未进入班级前1/2(不包括1/2)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超过5门的(不包括),该班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优。
4.有旷课记录、不良诚信记录者,或一学年内寝室卫生不达标三次(含)以上,或受到公寓管理部门两次(含)以上通报批评的主要责任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班长、团支书所在的班级寝室卫生不达标15次(含)以上,该班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优。
5.学生干部累计(会议、大型活动或工作)考勤缺勤三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考勤缺勤达五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一般条件
1.德(10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通过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履行党团员义务。学生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能够团结同学,谦虚务实、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能(15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以积极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配合做好学院各项工作。
①决策能力(3分)
要求: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次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能够恰当地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及时向辅导员或相关领导汇报。
②组织领导能力(3分)
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搞好团结、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发挥同学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③创新能力(3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勇于创新,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出新点子,想新法子,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部门工作特色化,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④宣传能力(3分)
要求: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⑤调研能力(3分)
要求:学生干部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
3.勤(10分)
要求:学生干部严格遵守例会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做到事先请假,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以身作则,不得无故缺课。
①工作态度(5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实事求是、敢想敢做、坚持原则、朝气蓬勃。
②工作作风(5分)
要求:严格积极,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研究,具有全面理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4.绩(65分)
要求:包括个人成绩和班级成绩两部分,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1)个人成绩:包括①②③④,满分30分
①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1/4(包括1/4)的记30分;
②学习成绩在班级名次中1/4到1/3记20分;
③学习成绩在班级名次1/3到1/2记15分;
④学习成绩在班级名次1/2到3/4记10分,其它计0分。
(2)班级成绩:包括⑤⑥⑦⑧,满分35分
⑤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成员一学年内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前)累计小于5门的,记35分;
⑥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成员一学年内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前)累计在5门到8门(包括8门)之间的,记25分;
⑦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成员一学年内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前)累计在8门到10门(包括10门)之间的,记15分;
⑧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成员一学年内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前)累计在10门到12门(包括12门)之间的,记10分;其它记0分。
八、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入党培养、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九、注意事项
1.学生会、分团委、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学生会、分团委、社联主席依据此考核办法负责执行。
2.各班级的学生干部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依据此考核办法召开班会执行。
3.各学生干部从网上下载考核表,填写好后在规定时间由所在班班长(团支书)收集上交学工办。
4.第二阶段的考核表由学工办下发到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组织考核后由各班长(团支书)收集上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