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入学面试规范指导意见

2014年12月10日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MBA入学考试改革的意见,从2005年起我国MBA入学考试将整合初试科目,相应地加强资格审查和复试环节,更加重视考生的实践经验和工作业绩,更加强调通过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质。

为了确保MBA招生质量和秩序,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各招生院校意见的基础上,就2005年MBA入学面试工作规范,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供各MBA招生学校参照执行。

一、面试的目的与原则

面试的主要目的是对在初试中难以反映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倾向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其它环节的表现,评判考生在管理领域的发展潜力。

面试工作要努力做到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招生学校要对面试环节及录取过程加强监督,确保MBA招生质量和秩序。

各校MBA招生必须实行差额面试,面试环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年MBA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分布确定最低淘汰率。

二、面试组织与实施要点

1.考生面试资格确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

各校可根据报考本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分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但所有招生院校的MBA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最低复试分数线。

2.面试小组组成

招生院校应组织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人数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中一般应包括企业界评委。

招生院校须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面试评委行为规范,被聘请的面试评委须签字承诺遵循评委行为规范。

3.面试过程控制

招生院校须事前确定面试组织方式、面试程序以及录取原则,并在复试前以“面试须知”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在可能的前提下,应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初试成绩不作为分组标准,由考生现场抽签随机分组。

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评分标准应该统一。应事先制定标准的评分表,明确考察项目和评分标准,但考察项目和评分标准不一定公布。要保证面试时间的充分性和面试的有效性。

评委间可以讨论对考生的评价,但须独立评分(或排序)。为避免不同小组和评委对评价标准的掌握不一致,可先进行试评。必要时,须对不同小组和评委的评价结果进行系统纠偏,以减少小组间的差异。

面试过程和面试主要内容应有书面记录。

复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应及时公布初步录取结果,以便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

必要时,教育主管部门或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可派观察员监督面试和录取过程。

三、面试方式

各招生院校应积极探索有效的面试方式。个人面试、小组面试,或个人面试与小组面试相结合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面试题目要体现MBA教育的特点,适合于选拔MBA学生。

面试过程中,最好采取随机抽题的办法选择题目,也可以由面试评委根据考生情况现场出题,对不同考生要避免题目雷同。面试题目在面试前要注意保密。

四、录取原则

MBA入学考试的复试环节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招生院校应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初试和复试各环节的成绩在录取中的比重由各校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