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校研通【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1、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师(申报条件参见附件1),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科办(9-226),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⑵ 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汇总装订成《申请导师材料汇编》一份,材料装订顺序与《申请表》所填顺序应完全一致。
2、导师存在跨多学科、专业指导的情况,最多保留两个学科、专业的导师资格。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