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商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1年04月15日  点击:[]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学院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全校研究生中三好学生名额为4人,由各学院推荐申报,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报研究生部汇总审核,最终由学生(处)工作部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劳动实践、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学院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其他评选条件

(1)在相同学段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4月16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材料档案袋(评审表一式2份,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四六级证书、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及参与课题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院学科办9-226室。学院按要求评审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