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调整和撤销工作的通知(校研通【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调整和撤销工作通知如下:
1、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师(申报条件参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调整和撤销工作的通知(校研通【2020】24号)》),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科办(9-226),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汇总装订成《申请导师材料汇编》一份,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与《申请表》所填顺序应完全一致。
(3)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导师相关”下载。
2、导师存在跨多学科、专业指导的情况,最多保留两个学科、专业的导师资格。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