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组织和管理
1.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参加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2.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转专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切实保证转专业学生的质量,维护转专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对于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转专业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5日-9月17日,学院登录转专业管理系统录入可接收转入人数。
2.9月18日-9月19日,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报。
3.9月20日,学院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4.9月21日-9月23日,学院导出学生申报信息,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9月24日-9月26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6.9月27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8.9月30日,学院将报到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转专业的考核和录取
1.根据拟转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专业可接收学生的名额,确定面试学生名单。面试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
2.根据我院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测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以各相关学院出具的成绩单上所示成绩为准),占总考核成绩的80%;面试成绩(为管商学院组织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20%。
3.在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录取结果,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