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发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把发展工作入口关,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质量意识,提高组织发展工作水平,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按照校党(2005)1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步骤
1、递交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4、参加党校培训。
5、制定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
6、发展前的材料预审及公示,上报发展备案表。
7、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发展问题。
8、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9、学院党委批示。
10、新党员入党宣誓。
11、预备党员的教育与培养。
12、预备党员的转正、各项材料归档管理。
二、阶段要求
1、积极分子的确定。
每年新生入学报到以后,即开始相关方面内容的教育,并将此项教育活动贯穿始终。在教育的过程中选定培养对象,学生本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即纳入党组织的培养范围,并将申请人的相关情况通知团组织,党组织培养教育与团组织考察同时进行,还要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详细登记。从高中入学或专接本的学生的入党申请如真实可靠,其申请时间也应予以确认。
经一定时间的考察后(本科生一年,专科生不少于10个月),如申请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达到要求,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经党支部研究,学院党委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即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指派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人,并及时录入党内培养系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以支部会议研究的时间为准。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每学期至少应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材料。积极分子的人数一般掌握在申请人数的50%左右。
2.发展计划的审定。
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党校培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工作,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理论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带动作用,符合组织发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经党支部认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后,由支委会研究同意,学院党委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发展计划的人数一般确定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的50%左右。
3.新党员的发展。
在发展计划审定并上报备案后,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的力度,寄发政审函调,组织他们参加党校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培养时间达一年以上,对其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由学生党支部酝酿形成发展人员名单,报学院党委核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志愿书》,按规定程序做好新党员发展的各项审批工作,并及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4.预备党员的教育。
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应把工作重点放在“三观”教育、学风、考纪方面。特别是各种过级和资格考试及日常行为规范方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和了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多方面听取党内外的各种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改进方法和意见。如其在预备期间出现问题,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等处理。
5.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内,主动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须在15天内,讨论其转正问题,并做出相应决议,报院党委审批。若因工作变动交接,人员调整等特殊原因而延误者,应在最短时间内,将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三.发展计划的申报
1.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和发展计划的基本原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和发展党员,要确保结构合理。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应为申请人数的1/3到1/2,发展计划的人数应为入党积极分子的1/2左右。要形成申请入党的人数、积极分子人数、发展计划人数一个从低到高的金字塔形,形成合理梯队。在制定发展计划时,要遵循二年级适当发展、三年级重点发展,毕业一般情况下不发展。(如有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2.申请计划的要求
党支部在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整确认后,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计划的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后,按要求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计划,每年分两批进行,上半年在6月底前进行,下半年在12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应在5月份和11月份提交建议名单,并做好原始记录。
四、入党前的材料审查
1.需审查的材料。
重点审查文件规定的10项材料。
2.具体要求.
(1)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材料。严肃认真,逐一核对。《入党志愿书》填写要一字不易,不许涂改。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严格按有关规定填写,不许缺项,内容真实可靠,培养人和介绍人要签字盖章(手印)。
(3)政审材料不可用行政章代替党组织印章,否则视为无效。
五、组织档案材料的管理
1..各项材料要统一格式,一律用A4纸。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相关材料,由党支部进行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要做好材料调阅、转入、转正等方面的记录,不可遗失。党支部要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管理情况,做好相关鉴定、评语。
学生毕业时,要将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学生档案,随学生档案一同寄出。
六、新生材料接转的相关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转入。
如新生由高中或其他院校带来的材料真实可靠,本人入学后表现较好,承认原确定时间,并对其继续培养。否则,不予承认,继续考察培养。
2、党员材料的转入。
如新生由原所在中学或院校加入中国共产党,且材料齐全、规范,应予认可,由学院党委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转接组织关系。如材料存在问题,则由学院党委研究后,做出初步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
七、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1.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发展工作的全程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定、考察培养、发展计划的确定、相关材料的审查,入党前的公示,支部研究讨论,党委要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2.学生党支部和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的各项材料。凡辅导员所提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个人奖惩要认真负责,准确无误。
3 .对在组织发展工作中,提供材料有误,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弊,经查证属实者,要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和个人态度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政处分等处理。
2005年7月3日